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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收统支

2010-08-11 09:46:21

  经市政府批准,自7月1日起,我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收统支。

  实行市级统收统支的目的是统一和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便于建立合理的责任分担机制,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提高养老保险基金调剂功能和使用效率,为逐步统一和规范养老保险业务经办规程和计算机应用软件打下基础,确保广大离退休人员养老金能按时足额发放。

  此次统收统支内容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截止到2010年6月30日,县级基金历年结余暂存县财政专户,动用结余资金时,经市财政、人社部门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后列支。二是市地税局负责基金征缴工作,我县仍按现行方式征缴,基金收入先入县级国库,后上解市国库,即基金统收;市社保基金征缴和支付中心负责办理基金收支分级核算和报表等工作,县社保经办机构负责辖区内的基金支出审核、发放、核算和管理工作。三是县社保经办机构对辖区内基金收支进行明细核算,每季和市征缴、支付中心核对,年终进行清算,根据省、市统一布置编制年度基金收支预算和基金收支决算,报市征缴和支付中心汇总编制。四是根据省级基本养老金统筹责任分担办法文件精神,凡完成市下达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任务的县,基金收支缺口由市、县两级财政暂按8:2比例承担,承担的资金可从历年结余中解决,否则由县财政弥补,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出现基金收支缺口,由县财政全额弥补。

  (张家生)

稿件来源: 今日繁昌

编辑: 刘子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