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拉开帷幕
2010-06-09 09:43:11
6月4日,我县举办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培训会议。各镇纪委书记、分管农业工作的副镇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员会主任、村报账员参加了培训。
村集体“三资”是指资金、资产、资源。村集体资金、资产是集体经济组织长期积累的结果,集体资源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业法》赋予村集体所拥有的。农村集体“三资”是广大农民群众长期辛勤劳动积累的成果,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享有的权利,是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物质基础。全面清理农村集体“三资”,进一步加强管理和监督,对于维护农民群众利益,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培训会要求,要高度重视“三资”清理工作,严格工作程序,按照省方案规定的程序开展清查;清查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以自身过硬的业务,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到位的业务指导,为全县全面圆满完成“三资”清理任务作出贡献。
(全冰)
稿件来源: 今日繁昌
编辑: 刘子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