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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昌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标、宋直刚辞去繁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0-05-26 09:23:44
因挂职期满,王标、宋直刚提出辞去繁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决定接受王标、宋直刚辞去繁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报繁昌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稿件来源: 今日繁昌
编辑: 刘子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