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调研组来繁就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征求意见
2010-05-12 09:43:29
5月6日,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总督学李明阳率调研组来繁,就修改《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征求意见稿召开立法调研座谈会。县委常委、副县长胡红兵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我县义务教育成员单位以及校长、教师代表围绕征求意见稿,畅所欲言,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很多意见建议。1987年通过的《实施办法》已不能适应我省当前义务教育形势的巨大变化。2006年,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对义务教育制度做了重大调整,对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重视农村留守儿童、农民工子女教育、推动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范办学行为等起到积极作用,取得了一些成功经验,需要通过立法的形式予以确定和保障。抓紧做好义务教育法配套地方性法规的修改已成为当务之急。
在认真听取发言后,调研组认为,繁昌教育界提出的意见建议很有针对性,对提高基层义务教育水平很有操作性。调研组表示,将认真梳理、积极吸纳修改意见建议,推进全省义务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刘阿才)
稿件来源: 今日繁昌
编辑: 刘子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