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千方百计扩大城乡就业再就业
2010-03-17 11:03:17
我县作为2007年国家四部委确定的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县,近年来积极建立起城乡一体化的就业政策、职业培训、就业服务、用工管理和社会保障等体系。到2009年底,全县新增城镇就业岗位3812个,农村转移就业4700多人;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比率提高到76.5%以上;实现各类企业普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履行;与城镇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有6000多人被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我县积极制定配套的就业政策体系。在统筹规划城乡就业工作、切实将经济社会发展、产业开发、结构调整和城乡统筹就业相结合的同时,实行城乡一体的失业登记和动态管理制度。同时,每半年对城乡劳动力的就业状况进行一次抽样调查,以此作为依据,逐步建立有效的全县失业与就业管理服务制度和失业预警制度。另外,结合新一轮就业扶持政策的出台,研究制定适合农民的就业扶持政策,出台农民小额担保贷款、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办法,使城乡就业政策逐步走向统一。两年来,我县共为城乡3000多名求职者提供免费职业介绍。目前,我县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已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范围。
创新就业培训体系。坚持培训与就业相结合、培训与市场相结合的原则,整合职业技能培训资源,有针对性、有计划地开展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和创业能力培训。两年来,完成新型农民和农民工技能培训1.1万人次,3650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同时建立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在全县已基本实现县、镇、村(社区)联网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实现劳动力网络化动态管理,逐步形成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兼备,县、镇、村(社区)三级贯通,面向所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业信息到村、户的覆盖城乡的就业管理服务体系。针对进城务工劳动者开展每年一次的“春风行动”,加强对农民工就业和维权的宣传,改善农民工进城就业环境。
大力开展就业帮扶。县、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过实施结对帮扶、托底就业承诺等制度,对不挑不拣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推荐工作岗位。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符合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对各类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相应期间内给予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充分调动企业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积极性。重点开展对城乡“零就业家庭”和“零转移就业农户”的帮扶。两年来,通过帮扶,全县“零就业家庭”和“零转移就业农户”共有600多人实现了就业或转移就业,真正做到了“出现一户,帮扶一户,消除一户”,实现了“零就业家庭”、“零转移就业农户”动态为零的目标。
我县不断完善实现就业与社保联动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推动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我县明确规定,建设单位、承包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造成施工企业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建设单位、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劳动者工资。设立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户,有力地维护了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全冰)
稿件来源: 今日繁昌
编辑: 刘子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