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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被授予“全国文化先进县”荣誉称号

2009-12-02 09:11:42

  近日,在由文化部等部门举办的全国文化先进县、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我县被授予“全国文化先进县”荣誉称号。

  近年来,我县将文化工作纳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了财政预算,文化设施建设纳入了城乡建设整体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从2007年起,我县将文化惠民工程列入县民生工程,采取政府购买的方式,对农村群众免费看电影和文艺演出,建制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等公共文化项目,政府予以财政补贴。加强发改、财政、公安、工商等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努力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同时,我县加大投入,强化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全县初步形成了以县、镇两级财政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文化建设投入机制。先后完成了县宣传文化中心、柯冲文化休闲广场、县中心花园文化广场、大戏院、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重点文化设施的新建或维修工作。

  在此基础上,我县积极构建文化精品工程。2006年,我县被确定为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中西部地区100个试点县之一,也是安徽省3个试点县之一。自2006年11月试点工作启动实施以来,我县按照全国文化共享工程试点县要求,紧紧围绕“共享文化资源,服务繁昌人民”的主题,积极推进基层服务网络建设。2008年我县被评为“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示范县”,孙村镇获文化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建设管理中心“扎实服务惠群众,共享文化在基层”锦旗一面。

  在支持文艺创作工作中,我县以群众文化为依托,充分发挥各类文艺协会在文艺宣传、文艺创作中的作用,着力抓精品、抓特色,创作出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学艺术作品,并有多部作品在上级部门组织的文艺汇演中获奖。由县金辉艺术学校编排的舞蹈《跳圆舞曲的小猫》在2006年“爱我中华”全国第二届校园音乐、舞蹈汇演中获舞蹈(小学)组创作奖和表演金奖,《小青蛙》在2006年“爱我中华”全国第二届校园音乐、舞蹈汇演中获舞蹈(小学)组创作奖和表演银奖;县文化馆编排的小品《拆迁》参加安徽省法制文艺调演获创作奖和表演一等奖,《郝仁真初遇章良》获安徽省审计系统文艺汇演二等奖,《唠嗑》获芜湖市文艺汇演二等奖,《奇缘》获芜湖市公安系统文艺汇演二等奖。县文化馆改编的《繁昌民歌》参加了中央电视台“魅力城市”在芜湖的演出,并在中央电视台“激情广场大家唱”栏目中演唱;县文化馆指导、编排的《龙腾鼓箫鸣》大型民俗表演节目,分别参加了安徽省第五届农民运动会和安徽省首届旅游博览会的开幕式表演,获得了广泛好评。

  我县还强化文化遗产保护,合理利用文化资源。近年来,抢救性发掘了板子矶黄公阁地下文物,维修了繁昌夫子庙、章家祠堂等一些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建造了人字洞保护大棚和陈列室。建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力量,通过多种方式调查、发掘、整理、传播繁昌民歌等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全力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2008年“繁昌民歌”、“中分徐姓祭祖习俗”、“群龙朝神山”、“孙村镇龙舟赛”、“平铺镇五华庙会”、“千军村秧歌灯”入选芜湖市首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其中“中分徐姓祭祖习俗”入选安徽省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全冰)

稿件来源: 今日繁昌

编辑: 封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