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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建立村干部“四保”激励保障机制

2009-11-18 09:30:22

  近日,看到县委出台的《关于建立健全村干部“四保”激励保障机制的意见》,繁阳镇大阳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汪其林兴奋地说,县委县政府建立村干部“报酬保发、养老保障、医疗保险、监督保廉”的“四保”工作机制,让我们这些村干部吃了“定心丸”,解决了后顾之忧,让我们工作起来更有干劲,可以全身心投入到新农村建设中去。

  在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中,我县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定职责目标和工作有合理待遇、干好有发展前途、退岗有一定保障的要求,探索建立了“四保”工作机制。

  报酬保发,实行村干部结构性报酬制度。村干部报酬由基本报酬和业绩考核奖励报酬组成。基本报酬一般包括基础补贴、职务补贴和工龄补贴等,按不低于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5倍发放。从2009年起确定村干部基本报酬最低标准,正职不低于900元/月、副职不低于850元/月、其他人员不低于800元/月。各镇根据对村级领导班子、村干部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和党员评议、群众测评情况,确定不同等次,对村干部发放奖励报酬,奖励报酬平均奖励额度不低于上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二分之一、不超过上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倍。建立村干部报酬正常增长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建立村干部基本报酬正常增长机制,其增长幅度不低于全县农村劳动力平均收入水平的增长幅度,原则上每两年调整一次。完善优秀村班子考核制度。进一步完善《繁昌县村班子考核奖励办法(试行)》,县财政每年拿出50万元资金,对全县优秀村班子进行表彰和奖励。

  养老保障,规范村干部养老保险制度。参照国家现行养老保险政策,实行村干部养老保险统筹,在编在任的村干部由镇统一负责办理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村干部因选举落选等原因离任的,可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也可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和统筹基金转入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逐步增加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

  医疗保险,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各镇将在编在任村干部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范围,对暂时没有条件办理的,要给予适当补助,最迟于2010年纳入参保范围。各镇建立健全党内关爱资金制度,对患重大疾病的村干部,视情况予以适当的资金救助。建立村干部定期免费体检制度,每两年至少安排一次体检。

  监管保廉,完善村干部行为规范。教育引导村干部规范自己的行为。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和专项审计。县镇两级加强对村级财务监管和专项审计。未经镇党委、政府批准,村干部不得擅自巧立名目、变相发放各种奖金、津贴和实物。实行村干部勤政廉政保证金制度。镇每月从村干部基本报酬中预留勤政廉政保证金100元,年终考核后一次性发放。如不能完成上级党委、政府布置下达的重点工作任务,村务财务执行落实不到位,村内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群体性越级上访等不稳定事件的,党员群众对村级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个人民主测评的不满意率达到三分之一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被“一票否决”的,村级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当年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不予发放勤政廉政保证金。

  据了解,“四保”激励保障机制惠及全县81个村451名村干部。 (章平周)

稿件来源: 今日繁昌

编辑: 刘子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