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待家暴,受害者要敢于说“不”
2022-01-24 14:47:25
1月22日,西安市公安局灞桥分局发布警情通报:1月19日,王某(女,28岁)报警称其被丈夫王某飞(男,34岁)殴打,我局迅速处警。通过开展调取现场视频、询问当事人和证人等工作查明,1月18日晚,王某因家庭琐事与王某飞发生争执,王某过激言行导致双方冲突升级,继而王某飞殴打王某,造成王某局部软组织损伤。我局调查期间,夫妻双方均认识到各自错误且互相谅解。结合双方过错程度和案件情节,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六条、第三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王某飞处五日拘留,对王某给予批评教育。
前不久,陕西一男子当着孩子面家暴妻子的视频监控被曝光。监控显示,男子不顾孩子哭喊,持续攻击妻子头部,并用扼颈抱摔等方式实施暴力。这样的视频看着令人揪心。1月20日下午,微博热搜上关于陕西某公司高管家暴妻子的话题达到了5个,引起舆论强烈反响。随后,该男子所属的公司将男子停职,并移交给集团纪委。1月22日,西安市公安局灞桥分局通报了处理结果。
此事件到此告一段落了,但是带给我们的思考远未结束。2016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近年来,家暴事件还是时有发生,甚至不乏造成严重家庭悲剧的。山东22岁女子方洋洋不孕被夫家虐待致死、藏族姑娘拉姆被前夫用汽油大面积烧伤致死……究其根源,家暴发生的空间大多数在家庭,很难为外人知晓。家暴是“家务事”,“家丑不可外扬”等观念不同程度存在,导致家暴很难被及时发现,让家暴处于“隐秘的角落”。
《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已经五年多了,家庭暴力在我国不再被归为“家务事”,而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它宣示“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当个人在家门内没有能力保护自己,公权力就将加以保护。
对待家暴不要做“沉默的大多数”,要勇敢站出来,对家暴说“不”。正是由于受害者主动报警,并有视频监控作为证据,这次家暴事件得到及时处置。
抵制家暴还需要全社会作出努力。要加大对家暴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让人们知晓家暴包括哪些行为,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等方面知识,在全社会形成反对家暴的良好氛围。要转变家暴是“家务事”的观念,不仅受害者要敢于说“不”,任何人发现有家暴行为都要及时报警,让司法机关介入,制止家暴行为,让施暴者得到应有惩罚。章平周
稿件来源: 中安在线
编辑: 章平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