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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投诉“问题奶粉”遭怼?事关食品安全就该“咬着不放”

2022-01-04 11:03:44

  近日,广东韶关一市民反映称在曲江区商品交易博览会上买到疑似无生产许可证的奶粉,媒体向马坝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投诉时却遭怼“咋就咬着不放”,并且在投诉后问题奶粉依然在售卖。对此曲江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回应澎湃新闻时表示,奶粉质量本身没有问题,只是换了包装进行虚假销售,已扣押并立案调查。针对马坝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发的言论已进行内部调查,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为食品药品安全主管部门接到消费者投诉“问题奶粉”竟然回怼“咋就咬着不放”,真是让人无语。

  《食品安全法》第十二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依法向有关部门了解食品安全信息,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消费者发现所购奶粉没有生产许可证、生产标准代码等,经查询《食品安全法》发现,不符合相关规定,于是向马坝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投诉。

  “食品安全大如天”。“问题奶粉”涉及身体健康,消费者投诉有理有据,“咬着不放”有错吗?况且,经曲江区市场监管局核实,这批奶粉涉及虚假销售,已被立案调查。可见,消费者的投诉并不是无中生有,无理取闹,怎么就成了“咬着不放”呢?

  接到市民投诉,势必要去调查取证,从个人的角度看,给自己增加了工作量,甚至在个别工作人员的眼里,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是给自己找麻烦。但是作为主管食品安全部门的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回怼“咋就咬着不放”,不仅寒了消费者的心,更是损害了政府部门的形象。

  食品安全问题,涉及面广,仅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力量,无法做到及时有效发现有问题的食品。食品安全也要走群众路线,鼓励群众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事关食品安全,不仅消费者要“咬着不放”,相关部门执法人员更应该“咬着不放”,守护“舌尖上的安全”。(周平)


稿件来源: 繁昌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 徐竹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