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持证上岗?初衷良好不代表结果正确
2021-12-06 14:49:20
在今年的珠海两会上,有多位代表认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是家庭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建议珠海先行先试建立“家长学校”,让新婚夫妻和离婚夫妻持证“上岗”。随后广州珠海民政部门回应,由于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不宜因当事人未提交法律规定之外的证件(证明)材料而不享有办理婚姻登记的权利。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庭教育作为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教育质量直接影响全民素质和社会进步程度。家庭教育是至关重要的,由此,人大代表建议“家长持证上岗”,初衷是良好的,目的是提升父母自身素质,提高父母对家庭教育重视程度,给孩子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
近年来,要求“家长持证上岗”的呼声不绝于耳。2020年全国人大会议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第二中学校长庹庆明曾提出,当前家长自身的素质与教育能力参差不齐,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对不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家长缺乏有效制约,建议尽快对家庭教育立法,明确家长职责,父母需持证上岗。
父母如果不持证?难道要剥夺监护权?至少在现行法律上找不到依据。
“建议珠海先行先试建立‘家长学校’,让新婚夫妻和离婚夫妻持证‘上岗’。”对此建议,珠海民政部门答复说得很明确,法律并未规定办理婚姻登记需要提供“上岗证”。“法无授权不可为”,依法行政是现代法治政府行使权力奉行的基本准则。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都是法律赋予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难道婚姻自由会因为一张“上岗证”变得不自由了?
教育问题是极其复杂的,拿个“上岗证”就一定能当好家长?持证前,需要学些什么内容才算合格?初衷良好不代表结果正确。与其要求“家长持证上岗”,不如利用现有教育资源,在学校开办“家长学校”,就孩子的教育问题,和家长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共同关注孩子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并加以解决。(周平)
稿件来源: 繁昌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 徐竹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