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出事故”不能止于追责处理
2021-11-16 08:19:18
11月12日上午,天津交通广播的节目《红绿灯》中,男女主播因在关于美食的讨论中意见不合,在节目中发生争吵。男主持情绪失控摔门而去,直播暂时中断。13日,天津交通广播通过官微发《道歉信》称,按照有关规定,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处理。目前涉事主持人已停职。
此事一出,引曝网络,成为议论的焦点。事情本身并不复杂,男女主播因在关于美食的讨论中意见不合,在节目中发生争吵。节目背景是讨论北京美食,男主播把观众提到的北京烤鸭、水爆肚、乾隆白菜都否决了,这时女主播说他为什么每句话都要杠,男主播突然就大喊起来,之后摔门而去,直播暂时中断。在短暂音乐后,女主播开始单人继续主持节目。
毫无疑问,这是一场“播出事故”。作为节目主持人,在节目中,控制自己的情绪是非常重要的职业素养。一言不合,摔门而出,就更不是一个主持人在节目播出过程中所允许的行为。
事情已经发生,依照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追责处置也是非常必要的。但是,不能仅仅止于追责处置,更应该反思的是,如何避免以后再发生类似的“直播事故”。
前不久,因为提词器突然失灵,杭州新闻联播男主播冬阳在播报中狂按遥控器,脸部表情明显失态。也造成了一次影响较大的“播出事故”。
这两起“播出事故”,有一个共同特点,都是直播过程中发生。直播因其实时播出,容错的机会就很小。主持人也是人,虽然情绪管控是基本要求,但是人总有犯错的时候,一时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影响了正常的节目播出,不仅是可能发生而且是真实发生了。提词器也不是百分之百能保证正常工作,偶而也会出现故障。这就要求节目播出机构对直播节目更应该高度重视,有充足的预案进行应对。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直播节目,应当具备必要的延时手段和应急措施,加强对节目的监听监看,监督参与直播的人员遵守直播管理制度和技术设备操作规范。”
这两起“播出事故”如果将上述规定落实到位,并有应急措施加以应对,也许就根本不会发生。
从来没出过“播出事故”,不代表以后不会发生。相关节目播出机构一定要从这两起“播出事故”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周平)
稿件来源: 繁昌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 徐竹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