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成了民警提示?需要撕开伪装者的“画皮”
2021-09-28 14:39:53
“这些和社区民警提示印刷在一张宣传板上的广告,能相信吗?”家住北京丰台区宋家庄附近的居民们常常能在楼道里看见这样的民警提示板,上方印着管辖该社区的民警照片及防骗提示,下方同时印着各式各样的广告。居民们对此感到困惑,是谁擅作主张把广告和民警信息印在了一张提示板上?
如今,贴广告的为了提高“公信力”也是煞费苦心,广告上有社区民警照片、防骗提示,标准的警方提示制作样式。这样的广告贴在小区里,物业有可能会误认为是警方张贴的,不敢清理,让广告留存的时间长些,传播效果相对来说肯定也会好些。另外,还起到误导居民的作用,会让居民认为这是经过警方认可的,增加广告的可信度,骗取居民的信任。“我们这个小区是回迁房,楼道里、电梯里贴的都是房屋中介的小广告,那些肯定不能信,这条广告印在民警提示板里边,应该比较可靠吧?”家住东铁匠营的徐阿姨说。从徐阿姨的表现来看,这个广告“伪装者”达到了预期效果。可见,制作成民警提示的广告,欺骗性更大。
律师表示,商家使用警察形象打广告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警察法》第三十六条:“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
《广告法》第九条规定,广告不得有“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等情形。对此,第五十七条还规定了责令停止发布广告、罚款、没收广告费用、吊销营业执照等罚则。
可见,制作成民警提示的广告不仅具有欺骗性,而且违反了相关法律。这就需要相关部门撕开伪装者的“画皮”。否则,如果有居民上当受骗后,会影响警察的形象,也会形成“狼来了”的效应,让居民对真正的“民警提示”产生怀疑。警方和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此类广告必须高度重视,要通过各种渠道澄清事实,让居民了解“民警提示”和广告是不沾边的。另外,对广告发布者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追责,让其付出应有的代价,也是对妄图效仿者的震慑。(周平)
稿件来源: 繁昌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 徐竹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