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禁放”成为一种自觉的文明习惯
2021-02-08 14:00:00
2月2日,芜湖市文明办、芜湖市总工会等部门联合发出“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号召广大市民“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共同“保卫蓝天、美化环境”。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春节燃放鞭炮,这种习俗古已有之,一直延续到今天,也成为很多人心中对年的深刻印记。但是现今环境压力和诗中的年代不可同日而语。烟花造成的环境污染不容忽视,上海交通大学相关研究人员通过实验发现:燃放1个鞭炮足以让10立方米内的PM2.5严重爆表,鞭炮中的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有害物质还会直接对人们身体造成危害。此外,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意外伤害也不鲜见。
从“限放”到“禁放”,不少地方对燃放烟花爆竹开始说“不”。2019年1月1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芜湖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正式施行,芜湖实施烟花爆竹禁放政策已有2年时间。
要将“禁放”落到实处,成为一种自觉的文明习惯,需要我们共同努力。
让“禁放”成为一种自觉的文明习惯,宣传入脑入心。同“燃放”比起来,“禁放”实施的时间还不够久,很多人认为过年燃放烟花爆竹是理所当然的,这就需要宣传要跟上,要让所有人认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要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兴传播方式,宣传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益处。
让“禁放”成为一种自觉的文明习惯,言禁更要严禁。“禁放”需要宣传到位,做到“言禁”,仅仅停留在口头上,效果必定会大打折扣,对于违反“禁放”规定的,也要露出法律的牙齿,让其受到处罚。1月21日,芜湖市繁昌区城关派出所民警巡逻时发现一男子曹某在禁放区域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民警现场严肃批评教育,并给予曹某行政罚款500元的处罚。处罚不是目的,而是传递一种信息,违反“禁放”规定就要付出相应代价。
让“禁放”成为一种自觉的文明习惯,新俗替代旧习。新常态之下就要有新的方式,让鞭炮成为历史的标签和记忆。探寻新的贺年方式,既是潮流也是趋势。过年时表达喜庆的氛围,并不一定非得用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的方式。时代在进步,新年俗也在兴起。移动互联网时代,发个微信红包、晒个朋友圈、拍个短视频、视频拜年等等都可以让我们热热闹闹过个好年。
以绿色、文明为主题,不断丰富年的含义,也是对传统文化的传承与继承。(章平周)
稿件来源: 繁昌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 章平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