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文明创建增添法治底色
2020-12-02 11:30:31
12月1日,《芜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这是芜湖市第一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标志着芜湖市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步入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的新阶段。(芜湖日报12月1日报道)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文明程度的进一步提升,整个社会的文明氛围越来越浓厚,但我们身边时常充斥着一些不文明的行为。随地吐痰、乱丢垃圾、高空抛物、随意张贴小广告、驾驶机动车不礼让行人、圈占公共绿地、违规露天烧烤等不文明行为,由于缺乏处罚依据,依靠道德的力量来约束,导致“不拘小节”者影响着公共文明。对于这些不文明行为,上前制止者有之,但是不一定有效。久而久之,这些不文明的行为就会起着负面的示范作用,就会在社会慢慢蔓延开来,影响着文明创建的成果。
不文明行为危害社会秩序,损害公共文明,违背社会道德,仅仅口诛笔伐,依靠道德谴责和舆论批判不足以形成震慑。
《芜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倡导“遵守礼仪,言行举止文明”等10种文明行为,鼓励“见义勇为”等6种文明行为,重点整治“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等14种不文明行为。《芜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从细节上对文明行为不文明行为进行了界定,对不文明行为进行重点整治。还从阵地建设、设施保障、表彰奖励、优先聘用、监督机制、法律责任等方面明确了文明行为促进措施,充分发挥了法规的引领保障作用。
《芜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正式施行,让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步入法治化的轨道,为文明创建增添了法治的底色。(章平周)
稿件来源: 繁昌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 章平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