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区法院:“活封活扣”促和解 善意执行促多赢
2024-04-10 09:01:05
“法官,之前的行为是我们不对,感谢你们不计前嫌,为企业发展考虑给予我们司法便利,帮助我们重新恢复正常经营,真的谢谢你们!”在孙村镇某企业的工厂内,公司负责人孙某一改初始对区法院执行干警的抵触态度,而是笑意盈盈一再表示感谢。
“款项还不上了,你们法院看着办吧!”
鲁某某与繁昌某新材料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繁昌区法院审理,判决新材料公司需向鲁某某支付借款本金3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新材料公司未履行还款义务,鲁某某随即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法官居中协调下,双方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约定新材料公司分期履行。
然而,在依约履行了三期之后,新材料公司再次失信。
承办人尝试与企业联系,督促应该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事宜,但是遭到企业的蛮横拒绝,“协议我们履行不了,款项还不上了,要不你们法院看着办吧!”
无奈之下,鲁某某向区法院申请对该公司所有的机械设备进行评估拍卖,以实现其债权利益。区法院依法启动处置程序,于今年3月初在网络平台发布拍卖公告,对公司机器设备予以公开拍卖。
“压根没看到什么封条!你们法院来干什么?”
3月底,执行干警陪同意向购买人前往公司现场,对拍卖标的物现场进行查看时,发现之前粘贴的封条已被撕毁,机器设备也正在被拆除,执行干警随即要求施工人员立即停止拆除行为。但现场负责人丁某却厉声反驳:“压根没看到什么封条,你们法院来干什么,不要影响我们生产营业!”现场气氛一下剑拔弩张,但执行干警临危不乱,先向丁某出示法院查封材料及采取查封措施后留存的照片,随后严厉进行告诫,告知其撕毁封条、私自拆卸、转移法院查封的机器设备等多项行为,已严重妨碍司法,可以非法处置查封扣押财产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时,丁某慌了神,称他是只是受公司实际控制人孙某指派来的。随后,执行法官拨通孙某电话,在电话中了解到,公司目前打算继续经营,为了对机器设备进行重新改装从而进行了拆卸。执行法官再次向其重申未经法院允许,私自处置查封财产行为的严重性,传唤其于4月1日前来区法院,以便详细了解公司近况,同时妥善处理其与鲁某的纠纷。
“我们马上就要谈合作,希望法院给予通融帮助!”
约定的时间,孙某早早就来到区法院调解室内等待。
在对公司昨日行为予以训诫后,承办法官与孙某交谈中得知,公司目前与一家业务单位已经达成了初步合作意向,并且就约定了当天下午前来公司查看经营状况。孙某焦急地表示,如果区法院在此时再进行评估拍卖,可能会打消对方合作意向,请求法院给予通融和帮助。
考虑新材料公司此次合作的达成,可令本就“濒临绝境”的企业重新恢复生机,更可以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法官立刻积极组织公司与申请执行人鲁某之间进行协商,并成功就剩余借款达成了第二次和解协议,孙某当场支付现金三万元,鲁某某也同意撤回对新材料公司机械设备的拍卖申请;另一方面,为保证鲁某利益,准备在当天下午公司业务单位实地查看后,即刻对公司机器设备采取“活封活扣”措施,制作查封清单,在非显著位置上粘贴封条,不影响企业生产运营,也便企业重焕生机早日履行还款义务。
当日下午,承办法官便接到了公司负责人孙某的电话,得知公司已经成功与业务单位达成合作,随即按照约定前往公司对设备进行了“活封”,将对企业的影响将至最低。公司负责人孙某激动的向执行法官表示感谢,于是发生了开头的一幕。
奋楫扬帆共赴春,实干担当争一流。繁昌区法院始终坚持站位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一号工程”,将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并重,让法律有温度,让企业有出路,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佘颖 张弦)
稿件来源: 繁昌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 叶宇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