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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荻港海事处查处长江海事辖区首例未按规定使用岸电船舶

2021-03-16 08:18:28

  近日,芜湖荻港海事处查处一艘未按规定使用岸电船舶,系《长江保护法》发布以来的长江海事辖区首例。

  当日下午,芜湖荻港海事处监管科执法人员在建华管桩码头现场检查时发现,金达**轮到港作业已超过2小时,船舶辅机开启,且未使用清洁能源,海事执法人员立即督促涉案船舶对违法行为进行整改,对船舶相关违法事实进行现场取证。在了解了具体情况之后,发现该船船员对岸电使用要求和规定概念模糊。执法人员现场向船员解读了《长江保护法》关于岸电使用细则相关规定,告知船舶停泊期间用电注意事项。该船船员完全承认违法事实,并表示完全接受海事管理机构的调查处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目前该船已正常接用港口岸电,并完成了立案调查的程序,接受了海事行政处罚。

  此次行政处罚属长江海事局辖区首例因船舶违反长江保护法未按规定使用岸电而实施的查处行为,此举有力的震慑了该类型的违法行为,并彰显了立法威信,履行了海事的职责。(叶慧宁)

稿件来源: 繁昌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 伍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