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县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2020-03-01 10:18:06
推行合格证制度是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一项重要的制度创设,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创新,根据《芜湖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全市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县农业农村局结合我县实际,迅速启动,制定实施方案,决定在全县范围内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保障措施如下: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推进我县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成立合格证制度试行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股。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具体措施,细化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保障工作抓紧抓实。
二是加强保障支持。将合格证制度试行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保证经费和工作力量投入,强化人员保障,积极争取将所需经费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财政预算。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技术服务、农产品认证等相关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定期开展合格证制度宣讲和业务培训,逐步构建职业化检查员队伍,确保合格证真实开具、有效使用。
三是细化绩效考核。合格证制度工作推进情况将作为对各镇(县经开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考核重要内容,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压实工作责任,细化任务分工,把推进合格证制度作为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重点任务,确保试行工作落实落细落地。要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引导、推动农产品收购商、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入场销售者对进入市场的产品进行合格证查验,确保市场把好查验关。
四是认真总结提升。建立试行合格证制度工作机制,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推行工作中的统计、调度、信息报送等工作。及时调度跟进合格证试行推进情况,分析总结成效经验、存在问题和对策建议,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推进方法,不断完善合格证制度。
来源:繁昌县农业农村局
稿件来源: 繁昌电视台
编辑: 黄晨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