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县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2019-07-26 15:57:38
繁昌县统筹发展养老事业,创新养老服务方式,加快完善多层次、多元化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2018年,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100%,发放养老金5923万元,养老金发放率达100%。全县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社会养老机构得到有效维护和监管。对80岁以上的老年人发放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资金348万元。目前,该县正稳步推进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该县认真履行政府职责,强化托底保障功能。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当地人均消费性支出的60%合理确定五保供养标准。原则上每个镇至少建设1所150张床位以上的中心敬老院,积极推进农村敬老院转型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利用空置床位为低收入高龄、失能失智、失独、空巢老年人提供低偿服务。健全低收入老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探索开展为低收入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和补充商业医疗保险。
该县结合县域实际情况和养老发展需求,制定养老专项规划。制定城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必须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2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新建的住宅小区按照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配套建设,建筑面积不足300平方米按300平方米配套,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多期开发的应该根据建设时序安排,同步做好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工作。已建成的住宅小区按每百户不低于15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养老服务机构建筑面积一般不低于300平方米,与社区服务中心和其他设施共用场所的,养老服务机构的使用面积不得低于150平方米。养老服务设施由县政府按规划设计方案验收后统一调配,交社区居委会管理和使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没有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未达到规划和建设指标要求的,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配齐养老服务用房。在农村,结合美好乡村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在修编完善县域村庄布点和村镇建设规划时,凡人口聚集地、中心村必须规划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整合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公共资源,增加养老服务功能。
全面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行机制,推行公建民营模式,丰富服务内容,加强规范管理。根据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规模、服务人次合理确定管理运营费用,纳入县财政预算。推进智能化居家养老系统建设,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服务。为低收入老人免费安装居家养老服务呼叫终端,逐步扩大到80岁以上高龄老人。改革公办养老机构管理和运营体制,积极推进公建民营和委托管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扶持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管理、运营公办养老机构。鼓励社会力量整合改造厂房、闲置学校、商业设施、空置房产及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用于养老服务。培育企业或社会组织创服务品牌、开展连锁运营。对现有敬老院进行资源整合,归并集中供养人员,节约管理成本,空出的敬老院床位通过招商、租赁、承包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运营。推动医养融合养老机构的发展。重点推进养老、医护、康复、临终关怀服务为一体的医养融合的养老机构建设。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开展养老服务。具备条件的养老机构可申请设置卫生所、卫生室、门诊部等。全媒体记者 全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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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章平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