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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昌持续深化举措实施困难人员救助工程

2019-01-11 15:25:18

  繁昌县去年以来持续采取有效举措,主动作为,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让困难人员救助工程有序实施。2018年,对全县农村低保对象实施保障8.3万人次,累计支出资金3661万元;特困供养人员保障3987人次,累计支出资金179万元;医疗救助救助13537人次,发放救助资金828万元;孤儿累计支出资金43万元;残疾人生活补贴保障2.9万人次,累计支出资金229万元。

  早在去年年初,该县就仔细研究困难人员救助民生工程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不足,找出问题的根源,研究解决的方法,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时间和步骤,高位推进。同时,该县采取县、镇领导包干、村(社区)工作人员分片分项到户的方式,确保工作推动有力、进展有序。该县还针对困难人员救助民生工程政策性强的特点,定期召开业务例会,结合上门入户宣传讲解、民生宣传栏张贴通知、网络媒体宣传等方式,提高群众知晓率,确保政策宣传到位、救助服务到位。

  记者了解到,该县农村低保工作由“收入型贫困”向“支出型贫困”辐射,由绝对贫困向相对贫困转变,二级以上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按照单人户纳入城乡低保,救助覆盖面不断扩大。全面开展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将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纳入救助供养范围。积极开展敬老院公建民营,提升老人的生活质量。医疗救助对象逐渐从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等特定人群转变到覆盖一般困难群众上来。患者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确定的重特大疾病也列入救助范围,救助门槛降低,救助对象进一步扩大。对孤儿保障水平再提高,确保儿童利益最大化。该县将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基本生活费标准提高到900元,对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提高到1300元。该县还将生活困难的个人和家庭特别是困难残疾人纳入临时救助范围,救助标准按照申请对象困难程度实行分级、分类救助。该县将失去父母、找不到生父母且尚未被依法收养的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及年满18周岁仍在就读、服兵役的孤儿全部纳入孤儿政策保障范围内。对新增孤儿严格依据孤儿审批程序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准确及时掌握孤儿的变动情况,做到应保尽保。全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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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章平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