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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昌县全面完成2018年工伤职工护理费标准调整工作
2018-07-13 15:15:36
为改善工伤致残人员的生活质量,保障其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近日,县社会保险待遇管理中心全面完成该县当年工伤致残人员护理费调整工作。
本次待遇调整共涉及部分、大部分、完全生活护理依赖的伤残人员9人。根据省人均工资的30%、40%、50%标准,符合调整人员调整后护理费标准最高为2830元/月,最低1698元/月。调整自2018年7月中旬开始执行,月底将全部补发到位。 仇桂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