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创新巡察方式 提高整改效果
2018-06-25 09:46:25
自2015年开展试点巡察工作以来,繁昌县积极探索创新巡察方式方法,强化协同合作,制定整改标准,推动巡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巡审结合,扩大监督权威。县委巡察机构总结自巡察开展以来的工作经验,在“审计先行、巡察跟进”工作模式的基础上,提出巡察与审计同步开展的巡察新路子。巡察机构借助审计在财务审查方面的经验与优势,发现问题线索;审计部门借力巡察政治性、权威性的优势,扩大审计监督权威。巡审结合同步进行,取长补短,充分发挥巡察震慑作用。
制定标准,监督整改落实。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解决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后半篇”,问题整改责任重大。为解决问题整改力度不一、尺度不明的问题,县委巡察办探索制定问题整改标准。在总结巡察整改工作实践的基础上,结合上级相关要求,初步制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程项目管理混乱等巡察问题整改标准,提高巡察整改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让问题整改有“尺”可循。
建立制度,从严要求自身。以制度为准绳,加强巡察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巡察回访制度,每轮巡察结束后两个月内,县委巡察办择机对被巡察单位干部群众进行回访,及时了解巡察组干部依纪依法履职情况;建立巡察干部绩效考核制度,以巡察报告质量、发现问题和问题线索为重要考核内容,对巡察干部实施绩效考核。沈芳群
稿件来源:
编辑: 章平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