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传真 >正文

县人社局全力推进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公开

2017-09-04 08:19:32

  即日起,县人社局严格按照《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明确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公布标准和程序,每季度对县辖区内发生的七类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通过县人社局官方门户网站等媒介向社会予以公布。

  七类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主要包括:1、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2、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或者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情节严重的;3、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节严重的;4、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节严重的;5、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6、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7、其他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对存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公布的用人单位,县人社局依法将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及其社会公布情况记入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纳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社会信用体系,并与其他部门和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实施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加大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

  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提醒,各用人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要做到在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框架内合法化、规范化用工,切勿逾越法律红线,增加自身违法成本。劳动者在平时的工作中要注意保留和收集劳动维权证据,如用人单位招工招聘记录、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缴纳各项保险记录,一旦合法权益遭受侵害,要及时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李章生

稿件来源:

编辑: 章平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