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县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格认证
2017-06-02 15:21:20
连日来,繁昌县人社局集中对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人员开展资格认证活动,切实加强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基金管理,防止冒领、骗领养老金行为发生。
在县人社局的统一部署下,县城乡居保中心和各乡镇社保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严格按照相关程序,结合多种认证方式,以村(居)为单位迅速推进。针对辖区内领取居保待遇的居民,要求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地社保所或村(居)进行资格认证,并在资格认证花名册上签名盖章和留取指纹确认。对因重病、残疾及高龄等原因不能到指定地点现场认证的,有村社保员上门认证;对长期在外地居住的,通过省级居保系统,到居住地的社保部门异地认证,也可通过网络视频认证。
与此同时,对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或认证手续不全的待遇领取人员,将暂停发放其养老金,待重新认证后补发相关待遇。对于冒领或骗领养老待遇的,一经发现,及时追缴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拒不退还的,依法处理,除如数追回冒领的养老待遇外,并对冒领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宫尚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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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章平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