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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昌县首批“规范药房(库)”通过验收

2016-12-12 08:47:17

  近日,繁昌县有10家医疗机构首批通过“规范药房(库)”验收。

  今年8月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规范药房创建工作纳入2016年药械监管重点。通过历时3个月的调查摸底、动员部署、宣传培训、现场指导、初步验收等前期工作,繁昌县规范药房创建工作已初见成效。

  繁昌县共有92家医疗机构,其中县级以上(含县级)医疗机构2家,乡镇级(含)以下医疗机构共90家,根据《繁昌县规范药房创建方案》,于2020年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必须通过“规范药房(库)”验收。2016年纳入创建范围的医疗机构共19家,已递交“规范药房(库)”创建验收申请12家。近日,针对申请验收的医疗机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县卫计委组成验收小组以申请递交日期10月31日为节点分批进行审核验收。验收中,验收小组结合医疗机构的规模依据《繁昌县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创建验收表》上项目进行资料查看、现场检查。同时,对存在缺陷的医疗单位进行整改指导,促使其整顿规范。 徐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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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章平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