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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昌县建立欠薪问题治理四项工作机制

2016-11-21 08:38:07

  今年以来,繁昌县加强部门联动协调合作,不断完善农民工工资清欠长效机制,全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取得了明显成效。

  建立隐患排查预警工作机制。一是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检查,联合县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对全县25家人力资源市场开展了专项检查,规范了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二是组织开展劳动保障日常巡查,共巡查全县用人单位65家,下发《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16份,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通知书》9份,进一步规范了企业用工行为。三是开展用人单位工资支付隐患排查工作,重点检查建筑施工、加工制造类、劳动密集型企业在工资支付、遵守最低工资规定、劳动合同签订等方面的情况,发现工资支付隐患49个,涉案金额3145.7万元,涉及人数2641人。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弥补欠薪漏洞。

  建立联动执法查处工作机制。一是按照“属地管理、归口负责”的原则,各镇和各主管部门履行地域和行业监管职责,对管辖范围内的欠薪案件实行包保制度,提高欠薪案件办理效率。二是在春节期间设立欠薪处置绿色通道,县人社、建委、信访、公安、司法等部门联合成立“繁昌县清欠农民工工资办公室”,实行集中办公,为农民工讨薪提供便捷服务。全年积极受理欠薪举报投诉案件85起,涉及农民工人数3546人,涉及拖欠工资总额5721万元,依法向县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欠薪逃匿犯罪案件10起,有效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建立失信行为惩戒工作机制。开展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诚信评价工作,健全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全面了解用人单位遵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发布劳动监察诚信“红黑榜”,通过人社局网站等平台对企业诚信评价的结果对外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全年共组织304户企事业单位参加劳动用工年审和诚信评价,涉及职工1.73万人,劳动合同备案人数达10万余人。

  建立欠薪应急防范工作机制。一是落实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从源头解决建筑类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收缴在建项目农民工工资保障金547万元。二是按照《繁昌县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县财政落实200万元应急周转金、各镇(横山)落实50万元应急金共计350万元,用于工资拖欠应急周转。 李开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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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章平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