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县2015年度民生工程完成预期目标
2016-01-25 08:49:37
2015年繁昌县共安排实施民生工程33项,项目覆盖全县所有镇、村,截至当年底,各项民生工程均按目标任务有效推进,其中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困难学生资助、贫困残疾人救助与康复、就业扶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五保供养及敬老、农村危房改造等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繁昌县根据省、市有关民生工程资金筹措要求,对每项民生工程规定了具体的筹措标准,县财政局会同县民生办、各牵头责任部门,对照民生工程资金筹措办法,逐一测算各项民生工程资金需求,单独编制预算,强化了资金保障。下发了《繁昌县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并与各镇、县直各民生工程责任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繁昌县制定工程类项目后期管护办法,细化后续管养措施,落实管护资金,确保民生工程发挥更大的效用。2015年繁昌已向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春季学期教科书、免学杂费,拨付公用经费1640.7万元。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254人、31.3万元。校舍维修18000平方米,投入资金388万元。发放中职国家助学金319人次、31.78万元。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2602人次、258.95万元。中职免学费补助201.1万元,免学费2011人次。对城乡劳动者开展就业技能培训66班次,培训学员3245人,培训合格率100%。已征集365个公益性岗位,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托底;安置高校毕业生进行就业见习175名;安排90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特定岗位工作。参合率达到113.5%,总支出9530.37万元。实现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覆盖,补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1226人次、778.54万元。支出医疗救助金811.6万元。两家县级公立医院全部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按各公立医院就诊人次数,财政拨付资金510.5万元。完成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2096人、148.92万元;完成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465人、46.5万元;完成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63人;安置转送65个贫困残疾儿童到定点机构进行抢救性康复。全县城乡居民参保总人数达14.1万人,当年参续保率达81.49% 。养老金发放人数35420人,发放养老金5901.98万元。2015年,全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533元,较上年增长10%。截至12月底,全县农村低保对象8588人,累计发放低保金3299.37万元,月人均补差321.48元。分散和集中年供养标准分别是4356元和7029元,较上年增长10%,去年12月底,全县共有1422名农村五保对象,发放保障金893.78万元。救助孤儿1050人次,发放救助金76.32万元。发放流浪、乞讨人员补助122人次,支出28.55万元。新增公共租赁住房154套已开工建设,接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9395户,发放租赁补贴计1432户,发放资金339.93万元。2029套公共租赁房已基本建成。完成农村危改造720户,新增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3个,改造882户,目前,完成征收或模拟征收882户。400套城市棚户区已基本建成。刘先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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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章平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