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规范权力运行取得实效
2015-12-21 08:39:03
繁昌县加快制度建设,推进民主决策,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维护了司法公正,彰显社会正义。“六五”期间,政法机关无新增涉法涉诉案件,县法院一审案件的改判发回重审率下降到目前0.3%。制定规范性文件30件,废止11件,宣布失效39件。公开涉企收费清单,全面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民主决策。县政府定期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聘请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等5家律师事务所作为县政府法律顾问,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服务。政府部门均设立法制科,配备法制工作人员。加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涉及全县重大决策,坚持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策程序,先后对棚户区改造、农业综合开发、长江二桥征地拆迁等50余件重大事项组织风险评估。县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法制部门前置性审查、人大常委会备案等规定,“六五”期间,全县共制定规范性文件30件,废止11件,宣布失效39件。
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建立以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核心,涵盖执法错案追究、损害赔偿、执法监督、执法证件管理、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考核奖惩等一整套制度体系,保证行政执法的合法、公开、有效。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全面开展了县级、镇级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清理,公布县本级政府保留2473项权力,确认责任事项20535项。公开涉企收费清单。全面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维护司法公正,彰显社会正义。建立健全政法机关之间和政法机关内部信息共享、办理衔接、结果通报机制,立足于在法律程序内解决问题。县法院深入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发挥其在审判和调解中的作用,普通程序案件陪审员参审率达95%以上。组织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检察机关及5000余名普通群众旁听庭审,接受评议。建立人民监督员制度,对检察机关的批捕、撤诉、不起诉案件审查监督。完善公安机关办案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健全内部审核制度,聘请执法监督员,公布执法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监督。“六五”期间政法机关无新增涉法涉诉案件;县法院一审案件的改判发回重审率下降到目前0.3%,较上五年下降40%。推进基层法治,夯实创建根基。在全县广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实行动态管理,推动创建活动常态化。全县共有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3个、市级37个、县级56个。继续实施创平安细胞工程。广泛开展平安县、镇、村(社区)、单位以及平安校园、平安铁道线等创建活动,一直蝉联省平安县称号,2011、2013年在全省群众安全感调查中位列第一。扎实开展平安企业创建工作,创建率达95%以上。2013年荣获省综治先进集体、市综治考核先进县。扎实开展无邪教、无传销创建工作,反邪教工作被中央防范办表彰;代表芜湖市争创全省“无邪教示范县”,即将接受省级验收;无传销县创建已通过市级验收,基层创建率达90%以上。2013年,繁昌县被授予全省法治县创建先进单位,2014年获“省社区矫正先进县”称号。刘先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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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章平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