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完善制度建设 严格依法办事
2015-11-09 08:38:02
繁昌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下大力气从制度建设入手,明确制度和流程,严格依法依规办事,逐步形成靠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管理机制。
根据3月国务院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心结合全县招标采购工作实际,修改完善招标采购工作各环节:一是修订采购类招标文件,使之更加符合《条例》规定。二是公开采购预算,方便投标人报价,减少流标几率。三是公开评审专家名单,接受招标投标人监督。
严格执行《繁昌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等制度的具体要求。对工程量变更、非招标方式采购、招标资料提供、开标评标等具体工作从严要求,该会商的会商,该批准的报请批准,坚决按照制度规定进行。在工程项目中引入商务谈判。对符合非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可实行商务谈判(分为单一来源商务谈判和邀请多家商务谈判)。
清理完善业务工作制度。中心对涉及招标采购业务方面的11项制度进行了清理,拟对执行效果不明显或者不符合相关规定的5项制度予以废止,拟对滞后于工作的2项制度进行升级优化,保留执行4项制度。
执行诚信评价制度并加强指导。自我市开展诚信评价工作以来,中心抽调专门人员负责诚信评价工作,做好日常服务和指导。3月,协助市公管局开展了全市诚信评价工作检查。5月,组织专业人员,配合县政府督办室分4个组深入全县各单位督查、指导、服务诚信评价工作,为下一步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林玲 沈芳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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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章平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