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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成立

2010-08-11 09:42:32

  近日,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我县成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

  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相关规定和程序,集中行使原由县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行政管理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职责以及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职责。其主要包括:查处演出娱乐、网吧及互联网上网服务、动漫及电子游戏、艺术品、文物经营、艺术培训、文艺展览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非法设立电台、电视台、农村小片电视网,擅自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公共场所视听播放载体违规行为以及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等行为;查处违法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违法接收和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和走私盗版影片放映行为;查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网络出版、计算机软件等方面的违法违规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盗版侵权行为;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等。

  设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有利于进一步转变政府文化管理方式,强化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职能,增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文化管理能力,提高文化宏观管理水平,加快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文化行政管理体制。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成立,标志着我县文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初步成果。

  (姚虎)

稿件来源: 今日繁昌

编辑: 刘子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