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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启动廉租住房实物配租

2010-07-07 09:16:01

  笔者于6月24日在县房管局获悉,我县启动建设的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房源已竣工328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已启动。我县日前制定《繁昌县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实施细则》,对实物配租房源申请、保障对象确定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据悉,为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建立健全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制度,逐步合理解决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我县于2007年正式启动了城镇廉租住房工作,确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城镇居民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保障,保障方式为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两种。

  按照国家推进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要求,我县于2008-2009年累计开工建设廉租住房项目8个,计1696套8.39万平方米,目前,已竣工328套,其中:安定花园3幢144套,峨溪花苑2幢84套,孙村安置小区廉租住房2幢100套。廉租住房房源如何申请、保障对象又如何确定?针对很多家庭关心的问题,县房地产管理局于日前出台了《繁昌县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管理办法》,并明确申请实物配租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申请家庭符合繁昌县城镇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申请家庭至少有1人取得城镇居民常住户口满三年,家庭成员登记在同一户口簿内,且实际长期居住生活;家庭成员没有购买房改房或享受过其他政府购房优惠政策;家庭成员在近3年内没有出售自有住房。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实行以镇为主、轮候配租、适当调剂、最困难优先的原则。另据悉,今年我县还将投资廉租住房项目8个,计1806套8.99万平方米,本月底可实现全面开工。 (全冰)

稿件来源: 今日繁昌

编辑: 刘子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