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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地税局对全县房地产企业开展专项检查

2010-04-21 10:13:59

  为切实规范房地产行业的税收征管,堵塞税收流失漏洞,确保房地产企业税收应收尽收,县地税局从今年4月份开始,对全县房地产企业开展一次为期3个月的地方税收专项检查活动。

  检查年度原则上为2007至2009年三个年度,其中,对从未检查和汇结算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自项目立项之日起开始检查。检查范围包括全县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此次专项检查共分为三个阶段:其中,4月1日至4月20日为纳税人自查阶段;4月21日至5月25日为重点检查阶段;5月26日至6月1日为检查处理阶段。对在自查阶段纳税人自行补缴的税款,只加收滞纳金,不予以处罚;对在重点检查阶段税务机关查出的查补税款,严格按税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目前,整个专项检查活动正在全面展开。 (许光宝)

稿件来源: 今日繁昌

编辑: 封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