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陵园被批准为市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
2009-10-05 09:00:33
8月28日,经芜湖市人民政府批准,繁昌县烈士陵园成为市级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
繁昌县烈士陵园始建于1984年,整个陵园占地13平方米,由烈士纪念碑、纪念塔、烈士公墓、烈士事迹陈列馆、凭吊台等纪念建筑物组成,依山而建,布局合理,规模宏大,气势雄伟。烈士陵园内有总建筑面积982平方米的革命烈士事迹陈列馆。在两层800多平方米的陈列馆大厅里,陈列着各个革命时期的繁昌乃至皖南革命斗争史料;645名烈士遗像及生平事迹介绍和部分遗物等。有着抗日战争时期谭震林率领新四军三支队指挥的“繁昌五次保卫战”史料;有苏托夫、罗锋等遭敌残害的悲壮事迹;有南繁芜地区军民策应的人民解放军27军300余人的“先遗渡江大队”和“渡江第一船”的史迹;还有建国后繁昌儿女在抗美援朝和对越自卫还击战中光荣牺牲的事迹。在陈展手段上,由简单的文字加图片向全景画、声、光、电等高科技手段转变;在营造氛围上,由过去庄严肃穆向宣传教育、游览休闲,园林化、公园式多功能转变;在教育形式上,由单纯的祭扫、瞻仰向请进来、走出去,与社会文化、校园文化相结合等多形式转变,增强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近几年来,我县在增强烈士陵园教育意义同时,还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基础设施。在上级组织和领导的关心支持下,繁昌县民政局多方筹集资金100多万投入陵园建设。修筑一条1500米长的环山水泥路,分别建三座仿古六角凉亭、两座四角亭和花岗岩石阶通道、石凳和水冲式公共厕所等配套设施。同时陵园在原有绿化面积达总面积95%以上的基础上一方面对自造林进行改造,另一方面增植了银杏、紫叶桃、紫薇、香樟、桂花、梅花、广玉兰等观赏花木,使园内松柏常青,四季花香,形成了集陵园、公园为一体的多功能良好场所。2007年先后被安徽省人民政府、芜湖市人民政府命名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同年被市旅游局授予AA级景区。 (许继宏)
稿件来源: 繁昌新闻网
编辑: 章平周